該國統(tǒng)計局周四表示,2018年荷蘭溫室氣體排放量下降2.2%,達到1895億公斤二氧化碳和相當于
電力公司排放量減少的二氧化
碳排放量。
荷蘭統(tǒng)計局表示,排放量比1990年的水平下降了14.5%,這意味著該國不太可能實現(xiàn)“京都議定書”到2020年減少25%的目標。
CBS表示,荷蘭是歐洲最嚴重的溫室氣體污染國之一,比每人平均增加34%。
6月,政府將提出一項到2030年
減排一半的國家計劃。
目前尚不清楚政府如何能夠遵守2015年法院對氣候活動家贏得的案件的裁決,該案件要求其達到2020年的目標。
總理馬克·魯特(Mark Rutte)政府多次聲稱它將遵守裁決并達到目標。